1区域为浮桥镇,2区域为浏河镇。之前咨询的一个禁养帖子现太仓市浮桥镇答复如下:为深入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总体部署,切实提升港城环境质量,2016年太仓市浮桥镇深入开展了为期一百多天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其中,在畜禽养殖整治项目中,以禁养区以及环境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突出的养殖场为重点,共清栏生猪3万余头、羊3千余只、牛近2千头、禽12万余羽,拆除养殖场百余家,浮桥镇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
在整治前,太仓港区、浮桥镇根据《太仓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设立了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范围为:①港城:东至滨江大道,南至339省道复线,西至沪通铁路,北至浪港;②疏港高速、沪通铁路、338、339省道及主要交通枢纽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③杨林塘、戚浦塘水系以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各500米范围内,镇级河道沿岸两侧各300米范围内;④港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镇级工业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另外,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畜禽养殖场实施关停
你说的范围是338 339省道两侧各500米,图中这个区域在338往东500米,339往南500米,那这片区域属于浮桥镇浏家港茜泾村范围内,请问这片范围内可以继续养殖吗?如果不能我就想问了 你浮桥镇还有地方可以搞养殖的吗?可以弄个地图给我标识出来区域吗?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港区正义之士"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浮桥镇答复如下:2016年太仓港区、浮桥镇根据《太仓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设立了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范围为:①港城:东至滨江大道,南至339省道复线,西至沪通铁路,北至浪港;②疏港高速、沪通铁路、338、339省道及主要交通枢纽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③杨林塘、戚浦塘水系以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各500米范围内,镇级河道沿岸两侧各300米范围内;④港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镇级工业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另外,根据太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整治要求,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证照齐全的)须在三年内逐步实施关停转迁,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养殖规模,并须做好规范、达标养殖。使用餐厨废弃物的养殖点、非法占用土地、违章搭建、擅自改扩建和随意转包的养殖点、租金到期后村里不予续租的养殖点、粪便直排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点、防疫设施不全的养殖点以及直接在河流中规模养殖水禽的养殖点作为关停重点对象立即关停。因此符合上述情形的,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须关停转迁。
关于禁养区范围之外的养殖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实施关停:1.未经审批擅自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养殖场或棚舍,未依法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养殖用地手续的;2.饲喂有毒有害饲料(包括餐厨废弃物垃圾)及违禁药物的;3.污染严重,重点信访、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4.非封闭性水塘养殖水禽的;5.未建设粪污环保配套设施或粪污排放不达标的;6.不具备整治条件或拒不配合整治以及整治不到位的。
不在关停范围之内的畜禽养殖场,要采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全量还田”的治理方式,实现养殖污染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排污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户),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进行处理。
2017-2-21 23: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