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亲戚住院,在出院结算时要求将住院押金退还,用医保往年结余金额抵作自负现金结算(这种操作是在规定内允许的)。办理人员答复说按医保中心规定押金是不能退的,只能用来抵自负金额,简单的一句推托,诓了多少老实人,这种事往大了说就是欺诈。这里面的出入我想给大家普及一下,如果从医保帐户结算,里面有个比较长的帐期,还有个结算比例,作为常熟当地的营利性医院(区别公益非盈利性医院),当然会有尽快落袋的意愿,各岗位均有考核指标。但这种做法是对所有病患利益的侵犯。常熟是个小地方,但是类似的黑幕有太多,比如某学校窝案,比如近期的某商业集团股权问题,小地方容易牵扯各种利益关系,希望能从小事上着手改善。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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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zbbs”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人社局、卫计委核查,现答复如下:
上年度个人账户结转资金可用于支付当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起付标准以及分段按比例由个人自负的部分。由于您未提供您的联系方式,部门无法准确核实您所反映的情况,如您有相关疑问可咨询人社局(电话:52711395)或提供正式就诊资料向医院咨询(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52800887)。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11 09: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