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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强占集体土地!

2023-12-7 4:29:4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吴江区国土资源局:非法强占集体土地我是吴江区震泽镇22组丁**户,同组费玉林户,借口以所谓的不足2平方的树木地(本身就是非法占有),强占我户屋北20几平方集体土地,并恶意破坏公私财产,阻挠集体施工,(见附图),现向贵局申请土地性质界定,并进行监督检查。本户对举证集体土地,提供如下证据:1、 本户宅基地证记载“行路”;2、 村委调查后答复(寒山闻钟)。3、 我户1987年建房前后,村委均无任何资料有记载该地的使用权及维护权的登记申请4、 费户的“分家证明”,清楚记载他分得新宅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67等,请贵局依法对我户屋北地块进行性质界定,以免我户持续的被不法侵害。同时,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费户如主张,请贵局请他举证,否则应认为集体土地(理论上一直都是)。 土地权利主张应以权利证为准,用手一点,手地到手,那是强抢,请贵局依法界定,以解我户燃眉之急,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了解,丁户反映的情况是由费、丁二户树木地之争引起的。从2017年3月份开始持续至今。此争议地块属于房屋背后的零散土地,自1983年土地承包到户后,村庄内的零散土地一并分配到户,当初村内对于零散土地不作登记。据了解,费户在该地块种植树木十几年,因台风吹倒树木后,由费户老人改种蔬菜,直至老人去世。丁户也在此地块下面排放了粪管,通至化粪池,并修建北门通道。去年3月份,费、丁二户产生矛盾,费户坚称该块土地是自家树木地,挖掉了丁户的粪管及北门通道。由于该地块年代已久,村委会对情况不掌握,通过走访老队长、老干部、小组村民进行调查,也未有结果,同时也咨询过农办、国土、司法等相关部门,均未果。村委会及派出所多次到费户家调解,费户坚称土地是自己的,要求与丁户协商解决。村委会也曾安排律师对此地块性质进行鉴定,律师称法律上两年以上未使用的土地可以归为集体所有,我村委会、派出所、律师也以此为理据与费户协商,费户还是坚称土地是自己的,如果不耕种就要收归集体,是不合理的,且村委会确实也未收回过任何不在使用的土地,丁户要使用土地需与自己协商。期间丁户多次反映至寒山闻钟、区委书记信箱,也考虑到丁户粪管被挖断,出于环境卫生考虑,村委会于今年1月份组织人员前去修缮,但当时费户坚决反对,甚至做出了一些过激行为导致施工中断。费户再次强调,需要与丁户协商解决。5月26日,由于丁户反映强烈,村委会已组织人员修缮好丁户的粪管,但近日又被费户重新挖出。丁户甚至将此情况反映至263,说费户破坏集体公共管道,而此管道只是是丁户自家粪管,而修复私人粪管也并非村委会的职责,一般都是由农户自家完成。现丁户又说三次破坏集体管道,根本不属实。丁户的诉求既不属实又不合理。谢谢您的关注!

2018-6-21 1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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