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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回收塑料袋

2023-12-6 16:41:2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新民桥农贸市场水产摊位卖鱼虾都在使用气味刺鼻的回收塑料袋,还振振有词地说:“国家允许使用,我们一直在使用有关部门也没有禁止”,请问苏州真的允许农贸市场鲜活食品使用气味刺鼻的回收塑料袋,请给答复。谢谢!
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集团公司对新民桥农贸市场运营方进行了约谈。经了解,目前农贸市场针对水产类商品均使用强度大、不易破损的塑料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文件要求,农贸市场管理方将出台措施,要求此类塑料袋逐渐退出市场,改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诸如集贸市场之类的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给消费者的塑料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即可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2018-7-22 19: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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