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非法填湖发生地:常熟市杨园镇(杨中村)新河村1组
位置图片:
事件大致经过:上图绿色圈线部分,有一居民名为丁**,为一己私欲,号称没地方停车,去杨中村村委协调填湖造停车场,原因是汽车无法开到家门口,实际情况是该地区居民早有汽车,且都有位置停车,具体位置为房屋后面(北)。退一步说,就算要建所谓停车场,也不应该填湖,丁**忽悠不明真相村民集体签字,签字群众很多都是七老八十老人,他们根本不知道要干嘛,也不知道填湖事件遗臭万年害子孙。更有杨中村村委,不明就里,不辩是非,未向上级镇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上报就已经开始填湖施工行为,且有将所有权为集体的河面分割出售的嫌疑,领导干部失明、失察,此中缘由不得而知。
丁**:早年经商,曾一时风风火火,后经商失败,多年前宣告个人破产。发动此次事件实为其未婚儿子,下一步可能就是房屋大改建。
扬中村村书记:毛氏。
两者是否曾有私交不得而知,是否有猫腻也不得而知。
该事件表面既得利益者:绿线圈出部分村民,(丁**也在其中)因为填湖后的场地大了,以后房屋改建场地更大,可操作空间巨大。
该事件实际利益损害着:蓝线圈线部分,包括绿色圈线部分村民,因为填湖事因必将因小失大,遗臭万年,害子孙。
该河道虽小,确有千年历史,是活水而非死水,河流的作用:
1.有排涝,调节地下水含量的功能;
2.能够调节气温气候,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作用更加明显;
3.改善村环境,提供村民休闲娱乐功能,垂钓,游泳等;
4.能够吸收灰尘,改善空气质量;5.历史的教训早已告诉我们河流的作用涉及方方面面。
本人实为该村的一个普通村民,深知其中利害关系,不针对任何人,只对事,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有禁止填湖建房、填湖建造公园、填湖造地、围湖造田、筑坝拦汊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水面的行为。为了全体村民的集体利益,为了保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不再恶化,望相关职能部门彻查并立刻停止正在进行中的违法行为。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yshy”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辛庄镇核实,现答复如下:该自然村庄为前后两排,北侧是村庄主要道路,前排农户屋前的村道车辆无法通行。为此,丁某等户自发组织出资将其道路拓宽,并对河道岸线进行加固。经村委会同职能部门现场查看,涉及到占用河道问题已责令停工。感谢您的关注。
看昆湖就知道这次投诉的结果。
填湖这种情况,是应该要如实反应的。但是对于个人隐私、以及一些无端的猜测,是不应该用来发表的,这与所投诉的主体,是两回事。
“syshy”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辛庄镇核实,现答复如下:
该自然村庄为前后两排,北侧是村庄主要道路,前排农户屋前的村道车辆无法通行。为此,丁某等户自发组织出资将其道路拓宽,并对河道岸线进行加固。经村委会同职能部门现场查看,涉及到占用河道问题已责令停工。
感谢您的关注。
2018-5-9 09: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