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天康物业目无劳动法规 我们几个是大龄(48至55岁)待业社会人员,今年四月被天康物业招工去苏卅救助站路面巡视人员,(因为我们都是大龄的人每个人都很珍惜这份工作,勤勤恳恳干活也得到了救助站领导的肯定)进去时签合同时说好工资2仟元,节日加班费1百元一天,其他按劳动法办的,我们5月6月份只有拿到1仟8佰,但是我们做到了9月份加班费没给我们,更过份的是高温费也不给我们(今年天热我们整天在路面帮助乞讨人员发放矿泉水。)经管经理因为没法代言钱的问题,公司说不做了,换了2个经理来管理我们说前面的事我们不知,反而要我们去苏大宿舍上班,边干救助站边去苏大宿舍上班(上12小时一天,上六休一,我们说干不动,他们说干不动就要我们与离职,我们没法只能在9月底下岗但没写离职书,至十月中来要我们办手续,我们要求公司提供我们所签合同,公司不给,至今未办理。我们连9月份工资沒拿到(现在我们的岗位上班的是拿低保的临时工)据了解苏大宿舍里新招员工确实是上6休1,12小时班。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帮助,更应该彻查此事。(救助站等地可调查)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姑苏区劳动监察大队已经介入调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调查过程中,如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如欲了解案件处理进程,可联系姑苏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解放东路117号,电话:6552337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姑苏区人社局
谢谢大家,由于我们的投诉,天康物业也不和我们接触,也不解决,我们现在没法拿到劳动手册,无法找寻工作无法交养老金,我们真的无耐,请大家帮帮我们多多关注,我们在此拜谢了
2017-10-20 09: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