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咨询∑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0年-2022年卷烟分拣、装卸、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jh-bs2019-24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委托,对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0年-2022年卷烟分拣、装卸、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ynjh-bs2019-2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0年-2022年卷烟分拣、装卸、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ynjh-bs2019-24
(三)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严格按《云南省现代物流作业管理规范》要求,完成三个年度内保山市全部卷烟及相关物品的装卸入库,根据甲方业务指令完成卷烟在库养护、倒短移库、备货出库、分拣到户以及卷烟空纸箱整理、移库等服务,并对分拣完成后的卷烟进行整理,从保山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中心仓库配送至全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范围内所有卷烟零售客户的经营场所内。服务商在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及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包段,不得拆分。
(四)服务时间:三年,对服务商实行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作;在三年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招标人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五)交货地点:全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范围内所有卷烟零售客户的经营场所内。
(六)费用支付结算方式:根据《保山市卷烟配送服务合同》按月据实结算。
(七)项目最高限价:985.19万元(最高限价为年费用,第二、第三年费用根据销售计划测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提供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材料。
(六)本次采购服务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人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若有幸成为中标服务商须于项目启动前在保山市隆阳城区范围内设置独立的办事机构并在五县(区、市)下设服务机构;
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 cn)的结果截图为准);
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 cn)的结果截图为准)
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七)其它资质要求: 无 。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表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一套:(1)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愿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八、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发生的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文件所列标准收取,公证服务费按云价费发[1999]第184号相关标准收取。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本账户转出。
注: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陆阳
联系方式:13717999428
电子邮箱:137179994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