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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住人到底有没有部门管

2023-12-5 19:14:0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这是我前几天投诉的帖子 常熟虹桥管理区昭文公寓5幢一单元到二单元底楼有车库出租住人,是否有部门管理取缔一下,实在不安全
这是给我的回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查看楼层
“hongye600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属地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城管已上门查看并与房东沟通,车库内确实有人居住,据房东解释是亲戚暂时借住。社区工作人员已向房东说明安全隐患并宣传相关消防知识,并建议房东尽量做到车库内不要有住人的情况。 感谢您的关注。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也可以把车库出租,然后把租户说成是自己的亲戚借住,然后社区会建议我尽量做到车库不要住人。这说的算不算一堆废话,意思就是说根本不会管了,现在常熟大搞的出租房整治到了虹桥管理区这里就是废话一堆了,别忘了去年漕泾的火灾,别等再出事了就什么都晚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hongye6000”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属地社区现场核实,发现有燃气灶具。目前属地社区已经联系承租人和房东立即停用,后期将严格按照出租房屋整治相关标准严格整治到位。同时还将做好持续跟踪工作,确保公共安全。感谢您的关注。
规定车库不能住人就是不能住人,不要换个说法就能出租住人了,这样讲的话谁不会
楼主随便看下那个整个小区完全车库不住人,你倒是把他找出来!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
出了事那个房东也会有责任~~楼主也可以尝试下“借给亲戚住”只要不怕出事承担责任呗!
“hongye600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属地社区现场核实,发现有燃气灶具。目前属地社区已经联系承租人和房东立即停用,后期将严格按照出租房屋整治相关标准严格整治到位。同时还将做好持续跟踪工作,确保公共安全。 感谢您的关注。
按规定车库不得改变使用用途的,为什么同样是住人,还分出租跟自住,对出租可以依法整治,对自住为什么只是口头告知安全隐患,建议搬离,却不作整治。不管出租还是自住,安全隐患一样存在
第一次的回复明显是敷衍,且及其不负责任,随便找个理由想搪塞,现在的部门处理事情就是这样的吗?回复的前提是要依据事实

2018-4-27 14: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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