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绿宝一期一层购买衣物,在要求提供发票时,销售人员以本地没有发票机为由不提供销售发票。消费者在消费时,对于现金的支出是否可以要求开具发票,这种不开票的行为是否违法,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核实。
市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apple123321123),您好!经过我局调查,在绿宝一楼摆摊的polosport为该品牌在苏州的分销商,注册经营地址在上海,没有在苏州进行注册登记。现我局已与该品牌的负责人胡某联系,并责成该负责人遵守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其已经认识到存在的问题,表示要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并将补开以前未开具的发票。如果您需要发票,可以去补开。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补充:销售柜台:1楼polosport目前在一楼摆摊促销。
买衣服30年,从没见过发票
2017-12-20 13: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