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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石幢社区居委会和桃花坞派出所石幢社区警务室

2023-12-5 14:30:0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桃花坞龙兴桥48号103室住户,自从2014年2楼203室新搬来一位住户后,我家卫生间屋顶不断漏水,造成卫生间和客厅的屋顶和墙体大面积进水。在此期间,我们已和203室住户多次交涉,对方坚决表示不愿意重新改造卫生间下水,因为他们是刚装修的!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寻求居委会和社区民警的帮助,但是在这几年期间,不管我们去了多少趟,这两个为民服务的政府机构(即石幢社区居委会和石幢社区民警)不断“踢皮球”,分别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权利管这些事情,应该让相关部门处理,接着就没有了下文。
所谓是为民服务就是相互“踢皮球”吗?居委会要求找社区民警,而社区民警认为这是居委会管辖范围。由于不断漏水,家中的墙面屋顶早已发霉。如果我们可以自行解决,为什么还要求助居委会和社区民警的帮助?而他们的帮助就是相互推卸责任,认为“这不归我们管!”?什么都不愿意管,那基层这些部门的设立有什么意义!
究竟什么时候当居民遇到问题时,这2个部门能不在继续推卸责任,能真正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这个漏水已经持续2年了,什么时候能够解决?!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所在社区已多次上门进行调解,但是203住户态度强硬,拒绝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调解需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一方拒绝调解,调解就无法进行。建议网友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诉讼)解决此事。社区每个月有两次律师进社区的法律服务,您可以来社区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阊门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

2017-12-22 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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