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名下有一套房2018年6月下产证,男方名下有一套房2018年4月交房,正在准备开始办理产证,预计11月下产证,女方名下还有一套房2018年10月交房。此种情况,在2018年7月男女双方登记领证结婚的话。男方名下的房屋办证时缴税按第几套房缴纳?
市地税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在7月份领证结婚,男方名下房产在11月办证时,纳税人是男方,申报时以男方家庭状况(男方及女方)名下房产情况来判定是否为唯一住房。如果男女双方已有一套住房,男方办产证是按第二套房缴纳契税;如果男女双方名下已有两套住房,男方办产证时按照第三套房缴纳契税。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如有需要,欢迎您拨打税收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2018-5-30 16: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