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2月7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城管队员编号:320528129,在执法过程中辱骂他人,东桥城管在人民路由西向东执法,对延街商户乱放的东西执法不统一,有的被拉走,有的不闻不问,难道这是他们执法者的随心所欲吗?满口脏话,这就是执法者应有的素质吗?这是他应有的权利吗?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对于您所反映的情况,我镇执法大队已经通知东桥城管中队的副大队长找队友核实过您说的情况,并没有存在辱骂他人的行为,至于您所反映的执法不统一,是不存在这种情况的,执法是按照统一标准的,有些商户在看到情况下很配合,自己已经收起来了。对于店外经营我们按照统一的标准,整治后并不存在店面外还有的情况,至于不配合的进行暂扣处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配合。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要投诉人家不能光靠嘴巴说,因为你会说,别人比你更会说,所以呢你记住了,以后再要投诉人家先掌握充分的证据,比如拍摄照片或录像或录音,或有多个证人证言,否则最好保持沉默,因因为护短这种现象太普遍了。
楼上说的对,必须要证据,很多时候处理结果都是“我们问了被投诉人,被投诉人说没有这样做”,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2017-12-8 08: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