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委会巧立名目,大肆挥霍物业费、公共收入甚至维修基金早就成了行业潜规则,但凡物业管理层和业委会人员都心知肚明,但这么严重的社会问题,一直是个监管真空,从来没听过那个物业高管或业委会成员被抓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遏制此类社会毒瘤的壮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州物业管理,目前工作得到了业主的大力支持,大部分小区管理水平高,业主满意。可能有部分小区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协助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同时第四条也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对部分违规企业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你对小区管理,物业服务,提出宝贵意见,非常感谢!请网友提供违规物业公司名字、小区名称?违规证据(相关人员)?欢迎网友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我们反映情况。举报电话:12345;65245557。
业委会很容易被收买
2018-9-29 15: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