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天城一期高层16幢一楼住户私搭私建阳光房严重影响小区美观,请有关部门查办拆除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经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确认,新港天城一期高层16幢10*院内阳光房,搭建于2017年4月,面积约20平方米;10*室院内阳光房搭建于2016年5月,面积约20平方米。两户均属于存量违建,根据“严格控制新增违建,逐步减少存量违建”的政策,将暂缓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现有违建就能逍遥法外?什么原因暂缓处理,难道背后有力量,有没有个期限?
2018-5-2 17: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