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州公安户政口管理员,您好,我于2013年在相城区购买了一套82平方的住宅,2016年9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但是产权证书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2017年与老婆结婚,我2010年到现在社保一直在交,老婆2017年开始工作至今社保已缴19个月,我是本省外市户口,老婆是外省户口,因为个人原因我的户籍没法转入苏州,请问能否只将我老婆一个人户籍转入苏州?如果能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3号第十一条规定,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依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结合来信人提供的情况,要单独将配偶户口迁入该套商品房中,不符合政策。相城区公安分局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1.购房入户肯定不符合要求,而且也来不及了
2,积分入户,但房子要加你老婆名字
3.人才引进,但房子要加你老婆名字
先把男方户口迁入然后夫妻投靠比较简单
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好啊,千万别入坑
2018-12-6 13: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