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前街应容纳传统卖花女去年10月,某市级领导要视察,观前地区增加了城管等。在光裕书厅附近引发了一场小争执。一位传统装束的卖花女和城管展开了一场“拉据战”。因为市领导要来,城管非常认真,执意要卖驱逐花女。卖花女可能是生计所迫,顽固的抵制周旋着城管。光裕书厅的听客见后纷纷评论。一位老听客说:“卖花女或一只竹篮或一只小托盘,既不影响交通,又不影响市容,为何要清场?令人费解。”笔者十分赞同。为此笔者发了"豪华的观前街不要拒绝传统卖花女"文。大多数网友表示赞同。笔者认为卖花女是苏州的一道传统风景,也是苏州文化的特色之一,现代化的苏州,豪华地的观前街可以有超短裙露背装,更应传统的卖花女。陆游诗云:“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文章发后,没有再现 城管驱逐卖花女之事。今天中午,在宫巷和太监弄路口,一骑电瓶车的城管在驱逐一卖花老太。城管先生声色俱厉,老太神色紧张结结巴巴的在辩解。笔者上前向城管先生,"驱逐有何依据?"城管答:"根据观前地区城市管理条例,观前地区不准有流动小贩。笔者问:"这是平江区定的条例?"城管答:"这我不知,要问领导。"笔者认为,繁华的观前街,有三二传统装束的卖花女,赫然是文化苏州的特色风景。文化是民族的灵魂。苏州的传统文化也是苏州人的灵魂。苏州市对传统文化十分重视,计划对苏州传统六城门和桃花坞等重修或重建。笔者十分支持。笔者认为,文化的硬件很重要,软件也很重要,对苏州评弹,苏昆等特色文化应倍加重视,对细微的"卖花女"风景等也不要轻视甚至排斥。观前街驱逐“卖花女”很可能领导并不知情,因现在领导都是高学历有当的文化水平,极可能认为“卖花女”是一风景而不是煞风景。 苏州生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观前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按照《苏州市观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四条:不允许观前地区出现“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的”的行为,对观前地区所有无证摊贩进行驱赶、教育管理。感谢市民对我办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平江街道
不管是谁,只要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流动摊贩都要驱赶,一视同仁。
读了那么多书,不是让你去质疑的。
历史上,骆驼担沿街叫卖,都在各类雕塑作品中体现了,不比卖花女更有文化?但为何现在都看不到了?为何不呼吁恢复骆驼担了?
只要进行经营活动,不管经营什么,都必须合法,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否则,就该依法查处。
楼主,那请你罗列出哪些要驱赶哪些要留???每个人都有理由,占用了公共道路时,你又来说其它的话了。销花,你可以租个店面,城管管得对。
城管也是一视同仁,除非城管局局长说传统卖花女不属于无照经营游商。你可以写封信给区长建议一下。
赞同楼主,的确应当更包容些
包容?为什么要对不合法的经营活动持包容的态度呢?
假如你也被生计所迫你也这么想?
为什么不能这么想?即便被自己的生计所迫难道就可以成为违法经营的理由吗?可以吗?您的这种说法恐难服人,至少我就不服!
买栀子花的老太属于苏州文化的一部分,栀子花叫卖声更是苏州特色之一。
苏州在发展的同时希望能够对传统文化更加包容。
希望在繁华的苏州城,依然能够这份属于苏州的栀子花味。
唉!!!!现在都变了,人心也变了!太可怕
执法应灵活多样,既体现合法性,更要体现实用性与群理性。绝对严格的执法往往不是对法律的尊重与维护,而是绝佳的藐视与迫害,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让法律与制度变成僵尸一堆,而执法者却可以道貌岸然,诡秘一笑。
“绝对严格的执法往往不是对法律的尊重与维护,而是绝佳的藐视与迫害”您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呀?严格执法怎么还错了?执法不严格,岂不是纵容了违法人的行为嘛,届时,岂不是让违法人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这样真的好吗?
请你不要口口声声谈法律。你连某些简单的生活常识都不知道。还要装成很懂法律的样子,自己不觉得可笑吗?
有的人就像悲惨世界里的警长沙威
这次我支持苏州生!
2018-5-31 16: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