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合全市三合一整治工作中,对搬迁户原宅基归属管理提出以下疑问:
1.梅李镇聚沙村搬迁户搬迁后,原宅基地归属哪方?
2.若归属方为集体,为何原房屋能不拆,老人继续居住
3.归属方为集体,为何在主屋拆除后还留有附房用于出租,附房可以不拆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您私信提供帖中反映情况涉及的具体地址,以便相关部门确认核实信息后,进行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nowbaby”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搬迁户搬迁后,原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2.村委按苏州市“331”文件精神正在对村区域内的每个组逐步有计划的进行清理(包括搬迁户)。感谢您的关注。
梅李镇聚沙村聚沙村9组、10组都有这情况,在论坛中也有人反应。
很简单的问题非要问什么地址,推诿扯皮
看哪个村收回闲置宅基地,都是本家恳恳种种
“snowbaby”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搬迁户搬迁后,原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
2.村委按苏州市“331”文件精神正在对村区域内的每个组逐步有计划的进行清理(包括搬迁户)。
感谢您的关注。
2015年前就已经搬迁了,好几年了,那个附房还没排查到吗?
整个聚沙村有多少搬迁户,挨家挨户数也数得过来了吧!村干部以搬迁户是邻居,不清楚这情况吗?
2018-10-29 15: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