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泽华府25 ,28的人防车库的车位产权到底是谁的,年前咨询过民防局,就告知这种车位是不能卖的,要是出租收益是归投资者的。我不相信开发商会那么大的一个工程列作自己账上的固定资产,民防局工作人员的解释是那样要看他们的帐了,我想问下产权要是不归开发商,那谁有权有资格收这个租金,收到后这个租金又如何分配呢.现在西区地下要收270一个月,东区人防车位收220一个月,你也知道人防的所以不敢收贵?凭什么这个收益归你呢?你咋不去抢劫呢。已咨询过当地民防局,民防局给的说法是和开发商协商,不行就打官司。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住建局确认,根据防空法和物权法相关法律,住宅小区的人防工程所有权属国家,开发商凭投资建设的相关资料向民防管理部门申请使用证。使用权人可按不超过物价部门的限价出租,租赁费不超过280元/月,另加公共能耗费40元,租赁费归开发商所有,公共能耗费归物业。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民防局可是让我打官司?没说收入开发商的,你确定你替我们小区问过了?
2018-5-21 12: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