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上午七点半左右,我在十梓街苏大附一院正门口因车子掉头的事情和辅警和警号041261的警察有异议。事情其实很小,细想大家都有责任。事后因为警察威胁要拖车,扣分,我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当然要拍照保护自己的权益。辅警很爽气的让我拍了侧面,而这位警察你有什么心虚的呢?抢夺手机不让我拍照,还把我抓伤,把我名牌手机套拉坏,当然他不敢摔我的手机。以上我都有照片,行车记录仪,路人为辅助证据!随时愿意提供,配合调查。
作为纳锐人,我有以下几点要求:1.核实警号041261的警察身份。(如果不是他,请尽快查明是谁)警察都是抓坏人的,这点小事调调视屏值班表应该很快能搞定。
2.对粗暴执法的态度和对我造成的人身伤害,财务损失,向我登门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0元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调查当事人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七点半左右,在十梓街苏大附一院正门口车辆掉头,影响由东向西的车辆直行,路口辅警劝导当事人不要掉头,当事人拒绝驶离,并对辅警骂骂咧咧。当时正好民警曹某路过,就上前劝导当事人不要掉头,至前方行驶至医院,当事人已自己在此等了十来分钟为由,拒绝驶离,民警告知当事人配合民警工作,听从指挥,当事人再次拒绝配合,民警告知如再不驶离将采取拖车等强制措施,当事人态度较恶劣并拿出手机近距离拍摄民警,民警告知不要拍摄,并用手遮挡拍摄,并未发生冲突。后当事人在周边群众劝阻下驶离现场。
事情没说清啊,什么叫因为掉头的事情?不让你掉头?还是其它原因?
那边可以掉头么?
找姑苏分局督察反映。。。。。。
什么过程都没有
人民警察为人民,文明执法也是人民警察的初心,警察也是普通公民的一员,作为公民都要做到尊纪守法,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文明更和蔼。
我回复一下。其实是两件事,一件事是:我是否违反交通规则;第二件事:是警察暴力执法的问题。因为我要投诉第二件事,所以第一件就不赘述了。
有用吗?我就是要个说法,不能让某些警察太嚣张
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是你自己说的,具体情况等待公安部门解释,希望楼主不要被打脸才好
公安部门就是国家机器,是国家的暴力机关,针对某些特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可以进行暴力执法的,如果不能暴力执法,也不可能阻止其他暴力型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警察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暴力执法,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七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四十九条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公民在处警现场必须绝对服从警察!
此类投诉实在是见得太多了。初听一面之词可能会觉得投诉有理,感觉苏州的警察怎么素质这么差;可是越往后讨论越感到迷惑,等到调查结果公布出来后发现投诉人的描述与事实真相大有出入,感觉自己被欺骗了,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情感和伤害了自己的同情心。鉴于此,我建议以后谁要是遇到此类事情,特别是因某种原因被警察处罚后感到不服,请直接向交管部门反映,去市公安局投诉并要求复议。如果这样做无用,再到论坛上来诉苦喊冤。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十有八九楼主要凉!
这位道友,我是在投诉警察执法中的粗暴行为,照你们的逻辑,只要是我违章了,就应该被粗暴执法了,那社会怎么进步呢?而且很遗憾,我还真没违章。很庆幸,整个过程我留了照片和视频。为什么不把前面的事情经过写出来,就是怕模糊焦点。那些把整段国家法规粘贴复制的人你什么意思?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把暴力执法写进宪法!更何况我还不是嫌疑人呢!
我等小p民,知道会凉,但是现在社会进步多了,我至少有个地方可以陈述一下自己的想法。反正我只是被他抓破点皮,手机壳拉坏了,人还活着,手机还安康。
有禁止掉头标记的
那个路口的交警确实恶心,特意安排一个辅警在前一个路口的斑马线看是否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就是为了完成罚款任务,你既然已经安排辅警在斑马线执勤了,索性就在现场指挥不就得了?有行人要过马路时,挥一下手,让机动车停一下,我想没人会不停,就躲在暗处看着哪些车过斑马线没停车,立即通知下一个路口的交警罚款,为了罚款你们真是绞尽脑汁!
@勇网值钱,你粘贴复制那么多法规把我这个小p民的跟帖掩盖住是什么意思啊?我是在投诉警察的服务态度,我想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没说警察可以暴力执法吧!回去多读读书
我觉得法律法规应该自动遵守,而不是要人指挥的,只有一些特定时间特点地点例如上下班高峰的交通要道才应该指挥。
2018-8-20 09: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