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上次答复不满意,根本就是避重就轻,缩就可以?像不像一些部门的处理方式。既然相关部门一再强调之前就存在,那势必不仅仅是文字上说说吧?退一步讲,即使存在过,是不是就是合法的?那上次是强拆算什么?
还有请问古里镇政府,个人侵占公共空间,是不是村里协调后就可以继续侵占,请就事论事。
这该不该存在的墙体,让它存在的力量究竟来自何方?有没有拆第二次的可能?对于村里主动给人家砌墙的事情,只能说上次的强拆是拆错了。建议给村民道歉。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昭文路1号”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实,现答复如下:该挡墙属于违建,将在潘家堂331整治行动中拆除。感谢您的关注。
“昭文路1号”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实,现答复如下:
该挡墙属于违建,将在潘家堂331整治行动中拆除。
感谢您的关注。
2018-5-29 14: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