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月还没有到,工作人员说法已经院判决了,糊弄纳税人吗?请给出合理解释(不要说笔误),请严肃处理糊弄老百姓的人,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之前对网民“ziyue2003”反映的问题回复有误。再次和胜浦街道核实,其回复“网友您好,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判决。另据了解,2018年3月19日苏州市土地局收到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具体开庭时间尚未确定。胜浦街道”。由于我们的工作对网民造成的不便,还请谅解!今后,我们将以此为戒,加强对回贴内容的审核。
关注一下,时间上的罗生门!
关注一下!!这个肯定不是笔误,这个是键盘误!!
2018-5-3 09: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