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关于何山路段能不能办餐饮类营业执照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新区何山路段马路两边为居民住宅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项目,以及《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严格控制在距离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边界30米范围内新办餐饮业的规定,对何山路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登记许可。针对何山路新开的鸡排店,我局执法人员已上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炸鸡排活动。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何山路新开的鸡排店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排查,现已责令该店关门停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我想问下监管局责令停业是马上停业吗?
2018-5-4 23: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