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我立身之本,护我发展之根
——株洲县仙井乡凳头村庙冲组,麦坡组47户名农民农田耕地维权联名诉状
尊敬的领导:
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土地是我们农民延续生命,传承文明的基础和保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我们,已经将自己的命运与脚下耕作的土地紧紧相连。现如今,株洲县仙井乡凳头村庙冲组提老携幼,童叟乡邻共计47户236人,因为同样的遭遇携手并肩站在了护佑生存发展之源的统一立场和阵线上。解决“三农问题”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已被提升到了国家生存发展战略的高度,怎奈我们这236名农民却从未摘掉“弱势群体”的破帽子,在粮田耕地尽毁,生存发展无以维系之际,呼天不应,求告无门,被逼无奈,喘息不得!
三年告官途,告官难,难告官,维权路在何方?
六月飞雪冤,问青天?青天在,正义如何伸张?
株洲县仙井乡凳头村庙冲组,麦坡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纵贯连结,依青山伴绿水,耕作水田亩积140亩,两组常住户47户,人口236人,繁衍生息的攸关之寄望。然而,自2011年12月1日起,我村村委会借“招商引资”之名,与株洲县众益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承包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我组水田,水塘及周边山地等,明确作农林种植、低产油茶林改造,发展成果与乡民共襄,实为巧取豪夺,欺瞒百姓,严重违反国家土地使用权限和粮田保护政策有关规定,将70余亩一类粮田转卖株洲市桐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经工商备案、集体协商、项目听证等官方程序、民主参与的情况下,单方面改变协议内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纠集其他开发商兴土动工,大肆进行房地产、工业用地开发,推平山岭,填埋塘田,直接导致45亩以上耕地被毁,水塘6口被填,水利系统严重受损,剩余田地亦无法灌溉耕作。
此后,我组民众自主联合,多次请愿村组干部、村委会、县乡政府、市区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寻求与开发商对话表达合理诉求。期间,各级职能部门“踢皮球”,相互推诿,阻碍合理维权,调查流于形式,官方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缺乏行政、司法监管,236名民众联名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开发商目无法纪,藐视民权,组织施工队伍强行动工,纠集地方黑恶势力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进行威胁、恐吓、殴打,先后造成7位村民不同程度受伤住院;开发商买通地方关系为其充当利益保护伞,狼狈为奸,采取欺诈、隐瞒、打压等形式迫使民众屈服,等等。
既得利益者的手段,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无奈,我们走上了漫漫长征上访路,迄今已是3个年头,先后手书上访报告材料50-60份,揭发其罄竹难书的事实真相,组织或委托村民代表、维权法务人士到省市级管理职能部门(机关)反映问题不下500次,村民自筹资金耗费已近10万元人民币,但是问题却无从得解,违法侵权者一直逍遥法外,我们心有不甘,有苦难言!
这1000多个日子里我们寝食难安,种种心绪交织心头,有对维权心愿得偿的渴望,有对地方强权的屈从,有对黑恶势力的恐惧,有对政府部门、职能机关责任推诿的无奈,有对法律知识、维权渠道、证据材料收集的茫然……我们组织会议一次次讨论与争执,充斥着正义燃燃的声讨,四下张望的无助困惑,义愤填膺的愤怒,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和不可预知的困难,甚至是难以预判的人身风险和精神伤害。但是,我们从不曾畏惧,退缩,47户236人有着一样的心声,我们相互告慰和鼓励;47户236人有着一样的诉求,我们彼此信任与关照;47户236人我们有着一样的信念:邪不胜正!
我们的坚持,不止是有了自身维权的意义,更是要面向全社会,告诉更多的人,这是青天碧日,朗朗乾坤,跳梁小丑得势一时不能得意一世,这是法治社会!我们呼唤民主!我们倡导人权!
有鉴于此,我们村组47户236人拜请相关部门、领导就以下几点问题展开深入调查:
第一,我村组与株洲县众益生态公司所签合同转让给株洲市桐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通过合同备案、公证;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土地租赁使用性质与实际土地利用开发是否吻合;10元/亩的租赁定价是否公允;定价是否由投资方与村民听证协定,村组民众签署合同是由谁组织,合同程序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这一过程中是否存在欺瞒,暗箱操作?
第二,所租赁土地实际用于工业、房地产开发是否违法,变更土地流转及开发使用性质是否协商议定,重新裁定明确合同甲、乙方权责与义务;
第三,现行土地开发利用是否存在对周边环境与生态平衡的破坏,是否损毁庙冲组的农田水利设施与渠道,对正常的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村组干部与投资开发商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往来,村组干部在冲突爆发时所采取的后续处理方式是否有利于安抚民众情绪,是否影响和谐稳定;
第五,开发商纠集地方黑恶势力辱骂、威胁、恐吓、殴打缺乏自卫能力的民众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动用黑恶势力的人数规模,是否使用管制刀具、可杀伤性武器,冲突双方是否受到了人身伤害,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影响;
第六,村组民众是否有依照组织程序逐级上访,是什么时间上访,上访了哪些级别管理、职能部门,由谁负责接待,是否遵照信访接待工作流程执行,经历了多长的时间周期,是否有实地走访、调查,是否有专门、针对性的复函记录等;
第七,株洲县国土资源局就我村组信访人诉求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湘国土资信访[2013]0123号)是如何调查核实,处理意见如何,是否对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后续的执行监督与管控,现场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是否生效,是否征求我村组民众的反馈意见,立案调查和处罚程序进展如何?
……
真相只有一个,在接近真相的过程中,会接触到更多与社会公正和谐背道而驰的现象!我们真心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感念我们“保立身之本,护发展之根“的诚意和决心,让阳光照进来,驱散阴影和黑暗,让47户236人的村组生存发展权益得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昭彰!
株洲县乡井乡凳头村庙冲组、麦坡组
2014年7月12日
一、桐木投资公司来仙井乡投资兴办东方工业园,与凳头村庙冲组等几个组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流转期限为50年。并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2009〕27号文件,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地手续。在开发过程中,村民多次以田土被毁、开发商违法用地为由到市、县上访,乡党委领导多次亲自接访,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说和回复,引导群众支持工业园的建设。县领导也要求乡、村两级与开发商协商,对水土流失的问题采取防护措施,减少影响。 二、对于合同到期后的土地利用问题在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别条款中有详细约定“承包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以上场地,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承包期满后,乙方未继续租用其承包地上的所有物业财产归甲方所有。” 三、关于国土局的处理意见,请咨询县中心所,或到我乡信访办反映情况,我们本月将组织多方协调后就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仙井乡信访办电话:0733—27692998)
2014-08-09 16: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