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住建、房管、消防:请问“商服用地”能不能建设商住公寓楼,用于居住呢?
星光耀四期正在以酒店公寓、可居住可办公为卖点进行宣传和销售,可是这样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住人呢?
限于经济原因,我们是打算买套酒店公寓来居住的。但是听说三期被通知不能住人,只能办公了! 烦请政府主管部门权威答复一下。
如果能住人,我们就买了。 如果不能住人,烦请介入监管,及时纠正不当宣传和销售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按照我市市区现行规定,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房屋性质、面积、约定样板房所展示的平面空间布局和装饰标准是否视为出卖方的具体承诺,并可通过订立合同附件(装饰、设备标准)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房屋装饰、设备标准、交房时间、前期物业合同的签订、费税的缴纳、不动产登记办理或其它事项及相应违约责任。请仔细查看购房正式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开发单位违规销售,请提供购房信息、缴款凭证向我们举报:12345;65216435。同时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单位申请查看预售许可证。关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请网友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市民直接向工商部门(市场监督)举报,甚至可以走司法途经维护自身权益。
2018-12-5 17: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