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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血拆在即,老百姓紧急呼救

2018-7-8 14:39:56发布37次查看
株洲血拆在即,我们紧急呼救
——请求责令芦淞区法院、芦淞区城管
立即停止违法执法行为
湖南省、株洲市相关各级领导同志:
年关在即,株洲血拆在即!十二月十日下午四点左右,芦淞区法院一行四人送来一份[2012]芦法行执字第154号公告强调:“本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2012)芦法行执字第154号《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易细珊应当依法腾空房屋并交付土地,但被执行人易细珊仍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易细珊于2014年12月13日前迁出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政治环境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的今天,我们“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发现这个“公告”至少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院裁定本身就是荒谬的。弄虚作假,歪曲事实,行政干预,滥用法律,使我们在这一案件中感受不到丝毫公平和正义,有的只是遭受无情的哄骗和打压。(详情详见附件《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和《芦淞区法院的荒谬裁定——一个严肃的法律变脸》
(二)无视执行时效。《裁定书》是2013年1月11日送达“限5日内自觉履行”,最后一日为1月16日。根据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期限为180日。据此本案执行期限应至2013年7月17日截止,逾期申请了吗?有正当理由吗?
(三)公告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案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只能依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强制法》,明显用法错误。
根据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芦淞区法院却置此法规于不顾,明知执法违法,偏要违法执行,真令人匪夷所思。
有区法院违法在前示范,区政府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紧随其后送来一份非法强行拆违的《决定书》。之前已经先后六次以市规划局名义由区拆违大队强行送达。11日上午十点多,区城建管委会又送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芦建管委字[2014]4号。明知我们已就拆违问题向湖南省住建厅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见附件: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复决定书》(湘建复决字[2014]16号);②行政复议申请书。)还要强行送上一份与以往内容完全相同的《决定书》,强调“将于近日 内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他们心目中哪有什么法治观念,哪有什么百姓权益,有的只是权力的滥用,无法无天的胡作非为,这些作为实在让我们难以理解。
为了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也为了维护法院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我们诚恳地请求上级领导能关注一下此案,请求看在我们两位年逾七旬,一贯遵纪守法,爱党爱国的老共产党员,老教育工作者的份上,责令芦淞区法院、区城管立即停止违法执法行为,停止对我们的身心摧残,以善法依法保障我们安度晚年。
只要真正依法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恪守道德底线,我们从来就愿意平等协商,非常希望实现和谐征迁。我们 本来就没有违法,硬要用对待敌人的办法对我们采取强制措施,欲将置我们于死地而后快,今天对少数腐败官员来说,占地倒卖就是“发展”。时代不同,反法治思维的性质完全一样,给党和国家以及老百姓造成的危害完全一样,本来应该是和谐的政治、法治环境,他们却在制造“阶段斗争”或“官民对立的社会分裂”。即无强有力的法制体制约束的公权力被滥用甚至组织刑事犯罪,造成社会秩序混乱,道德论丧,群众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甚至造成国家能力低下。事实证明,伤天害理的违法强征强拆运动,已经把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败坏到了崩溃的边缘。尤其是惨重的血案,包括我们眼见的身边汪家正、仇国光的冤死,更激起了我们老百姓对违法强惩强拆的极大愤慨。现在应该是到了严惩基层公权力犯罪,彻底制止违法强征强拆,切实维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及宪法规定的公民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时候了。这也应当成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切入点。
我们都已是七十几岁的老人。业主易细珊早被公权力的恐吓、威胁折磨重病住院,现在仍需服用大量药物,二十四小时要人陪护。这两份极具“法律效力”和杀伤力的公文,再一次把她击倒,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只要违法执法的“强拆”付诸行动,只要拆掉了我们房屋五星红旗下的一砖一瓦,她很难说不发生意外,到时的法律责任到底由谁承担?!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眼前的实情。
现在少数政府官员置事实、法律、道德以及我们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我们被逼只能一如既往地走上网、上访、上告的维权道路。我们期盼上级领导亲自或派员彻查此案及与此相关的“株董路安置小区一、二、三期建设项目”,期盼新闻媒体来深入调查这里的征拆乱象,期盼社会法律及各界人士来了解、评论这弄虚作假、欺上压下的腐败工程。
我们期盼依法和谐征迁……
董伐柯
易细珊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详情请百度:新浪博客佛心阁
网址:http:/blog.sina com.cn/u/2303946794
见书:《两位老人维权备忘录》
事实击碎强权邪恶 法律维护社会公道
株洲市规划局已送达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12-14 15: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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