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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的员工被要求进行与企业有关的事务是否算加班

2023-11-30 18:38:5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劳动部门,员工下班后被要求做与企业有关的事是否算加班,比如岗位培训、岗位考试、交接、盘点、统计。。。等一切被企业要求做的事。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工作时间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以及依据行政领导要求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单位未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您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如您与单位双方对加班工资数额存在争议,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
银行的吧你们综合工时制的投诉了也白搭
如果是下班后一直要为企业做事,应算加班,难得做几天就算了。能有工作做要诊惜。
要看你们签的是何种工作制,劳动合同里面定义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定义。目前有不定时工作制和标准工作制。
算。下班了怎么不算?可是算不算加班工资就看合同怎么签的了
没有看到劳动部门的回复

2018-1-25 11: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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