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门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已数不胜数,就在近日,又发生了一起这种交通事故。至此,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有较为安全的荷式开门法,即利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将车门打开的一种方式,比如:人如在副驾驶座上,则利用左手将车门打开,以此类推,为什么至今没有将该开门方式纳入到机动车驾校培训内容之中,并对此严加考核呢?如果将该荷式开门法纳入到机动车驾校培训内容之中,并严加考核,机动车驾驶员有了这方面的安全意识,在获得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后,对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而言,岂不是有很大的好处嘛,或许这种交通事故就会因此减少。
在此,针对将荷式开门法纳入到机动车驾校培训内容之中,并严加考核一事,特发此帖提出以上建议,望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能够重点考虑。如认为有此必要,而且,具有一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的话,还请尽早采纳,毕竟这关乎整个道路交通安全,非同小可啊!是到了以咱人民的名义作出决定的时候了,刻不容缓!谢谢!
http://www.csztv.com/doc/2017/05/10/57524.shtml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26-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科目三靠边停车考试项目评判d项规定: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其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明确规定了科目三专项评判扣分项目:上车准备规定: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考试不合格;靠边停车规定: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考试不合格。另外,《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中的基础和场地驾驶教学项目和道路驾驶教学项目中也都规定了教学要求:上车前的观察:掌握上车前的观察,确认安全的正确方法;下车前的观察:掌握下车打开车门前的观察,确认安全的正确方法。因此,上下车的开门安全注意事项已贯穿于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与考试中。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它意见和建议,可致电65398057与我们沟通。
2017-5-11 05: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