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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问题咨询

2023-11-29 14:06:5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您好,本人89年出生,在苏州交社保满10年了,如果后面到别的地方工作继续交社保,退休时候领的养老金是领的苏州的还是其他地方的,感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问您的社保具体交在哪个区,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同志: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9-24 09: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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