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庭镇庭山村荡田38号,户主:潘**。造围墙造到公路上,另再造2间房子。今天已经在动工了。不知道阿有人管。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 经村委核实,潘**在2012年建造了三楼三底直三间的房子,因家庭条件困难,没有建辅房和围墙。现儿子当兵回来,到了结婚年龄,向村委会申请建造一间辅房和围墙。根据实际情况,符合农村建房管理要求,在村委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察看后,认为情况属实同意其建造。潘**在建造过程中确实存在破坏村内道路的情况,现经村委现场处置,要求其整改到位后才能继续施工。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参与!
吴中区金庭镇
2017-2-23 13: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