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家庭第二套住房,之前第一套住房使用的是纯商业贷款,已经还清。之后购买了第二套住房,使用的是组合贷,其中公积金是首次贷款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商业贷是二套房利率。请问这种情况下能享受最新个税中房贷利息的抵扣政策吗?
苏州市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税务局权威发布《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60答》第16问的解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苏州税务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肯定啊不行吧
这还需要问吗
这个问题好,有房贷,与个税,伦理上不和。
最新个税抵扣政策,认贷不认房。所以有疑问。
这个问题没人处理吗?
没人相关部门回复吗?
2018-12-25 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