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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苏州桃花源业主诉求

2023-11-28 9:57: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们是苏州融创桃花源业主,苏州融创桃花源小区坐落于苏州市独墅湖北高和路9号,是纯别墅小区,分三期开发,于2015年12月开始第一期交付,总户数351户,已交付216套,已入住户数为26户,开发商为苏州绿城玫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为融创旗下的项目公司,自交付至今两年半时间,融创始终霸占全部物业用房近3722.02平米。按照当时卖房规划,该小区有会所地面两层带一层地下室,业主可以在会所用餐、游泳、健身,但是融创迟迟未将物业用房交给绿城物业,造成物业公司近三年没有物业用房,没有正式的办公用房,像游击队一样前后三次在尚未销售的别墅中临时办公。整个小区的中轴线包括会所都是由融创房产公司霸占,会所不给业主使用,也不允许物业人员进出,全部用于融创管理人员和客户使用,存在谋利嫌疑,每天有全国各地的参访团进出,整个小区安静的家园沦为融创宣传造势盈利的工具,全然不顾业主的强烈抗议。经多次呼吁,于2018年5月26日近20位业主同融创代表汪敏沟通,汪敏假模假样,阴奉阳违,糊弄业主,迟迟不给答复。由于房产合同的霸王条款,业主在交房开始,就需缴纳高额的物业管理费,每平米6.31,且另外需缴纳公共能耗费,巨大的付出,得不到相应的服务,由于该物业公司是房产开发商首选,敢怒不敢言,畏手畏脚,只能容忍小区两套物业管理的事实存在。按照物业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强烈要求开发商即刻按比例归还物业用房,还业主公道,允许物业公司行使正常的权利,实现我们美好家园的梦想!我们不会畏惧强势开发商的可耻行径,会和所有业主齐心协力,维权到底,除了投诉,我们将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正义!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建设单位在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和房号;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先行办理物业服务用房权属登记。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待有处理意见以后将予以跟帖反馈,感谢你的关注。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已将你的问题向开发商反馈并了解,其表示,目前该小区尚未全部交付,在购房前其已与业主约定小区物业用房将于小区整体交付后移交,且其已提供临时处所能满足小区目前的物业管理需要;地下泳池和健身房具备开放条件,开发商正积极寻找运营商中。我委已督促开发商已就相关问题向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规划建设委员会
如果是真的,还是联合其他业主走法律途径吧,这是全国十大豪宅之一,各种宣传肯定在所难免,人红事非多,豪宅亦如此!
店大欺客啊!属于无良公司!
是不是房子还没全部卖完啊,所以占着
开发商非常无赖,欺骗销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规范这些不良商家,关注老百姓的心声!!!!!{:huffy:}{:huffy:}{:huffy:}{:huffy:}{:huffy:}
是的,小区环境不错,物业公司服务也不错,但承诺的会所设施不交付业主使用,配套服务迟迟不兑现,需要解决。
作为业主为景色优美的小区环境和优秀的物业服务点赞,对于开发商无耻的霸王行为感到愤怒!
全国十大豪宅之一的定位却沦为融创宣传的场地,那对业主的私密性安全性怎么保障?这样的公司怎么给业主提供安全感?物业居然都能被赶的打游击实属笑话!该承诺的增值服务也不兑现,岂不是“店大欺客”?希望有关部门有所作为早日还业主一个公道!
交房就要缴纳每平6.31的价格还有公共能耗费但属于业主的活动地点却不给业主使用而且经常还有全国各地参访团来扰乱优雅的居住环境实属坑啊!负责人不作为推卸责任作为业主强烈要求彻查开发商的无赖行为以及霸王条款积极维护业主的利益! 维权到底!!!!
听说很贵的啊。怎么也这样?
合理对待业主诉求才是正道!
这种答复肯定是没的反馈了
连桃花源都来投诉了

2018-6-6 21: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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