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货车上牌,被要求加装电池灭火装置,需要另外收费,否侧不予上牌。但我无法查到市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请告诉我是否有这项规定,如果有是在哪一个文件中要求的。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苏州市政府2016年9月14日下发的《2016年苏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苏府办[2016]160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凡在苏州上牌运行的各类新能源车辆,其动力电池部件都必须加装全密封的防护装置及专用灭火装置,阻断火苗蔓延的安全时间不少于30分钟。车管所根据此文件要求,2016年起对办理注册登记、转入等业务的新能源车辆必须查验全密封的电池箱防护装置及专用灭火装置。
2018-4-18 17: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