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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不给休年假用加班对调事宜,

2023-11-26 7:30:2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园区一家外资公司员工,现在已有年假21天,因为过年请假回家,向公司请了9天年假,然后公司没给用,用的都是一月份和二月份周末加班给补的,请问这样合法吗?而且连续两个月给调的,请问有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有的话麻烦回复一下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关于休息日加班调休问题,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依法在六个月内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关于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关于应休未休年假工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你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及有关材料依法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辖区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维权。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一楼西侧;咨询电话:62888222-5。2017年3月15日
2017-3-14 1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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