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苏州南山檀郡业主。入住小区近两年时间,小区业主素质很高,环境也很和谐。现就车位续租一事与物业多次沟通无果,来此投诉,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处理,万分感谢。具体事情如下几条。1,本人车位为续租车位,到期后即前往物业主动缴纳物业费和租车位费,物业直接告诉车位已经满了,无法继续租给我们,因为之前一次租车位的时候已经咨询过物业,继续组车位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车位于2018年1月15日到期,物业告知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缴费就可以继续租车位,告示已经通过微信朋友圈告知以及楼道告示张贴,过期作废并无法解决,态度较为强硬。2.第二次再次去找到一位刘姓的领导,态度恶劣,称物业只要张贴满七天就可以有权撤销我们租车位的权力,请问此举是否合规?3.电梯间led广告大字报到处起飞,灯火辉煌,物业告示贴在光线很弱的一楼大厅处,形成鲜明对比。停在地下车位的业主都是负一层直接出行,根本无法看到告示,就算负一层也张贴了,想必也应该是垃圾桶边上的墙上。3.每次缴费物业费作为硬性条件与车位租车费用捆绑是否合规?物业单方面告知是否合规?临时车位收费且不会给发票是否合规?恳请有关部门及媒体曝光此类情况,让业主得到相应的保障,希望此类事情不再出现在苏州,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社区接到诉求后及时联系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表示檀香花园服务部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各单元大厅张贴通知及管家业主微信推送相关车位租赁通知,办理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前期17年有地库租赁信息物业也安排人员电话通知(电话通讯不畅,无法接通、多次拨打不接除外)物业有相关通话记录,也欢迎有异议的业主来物业客服调阅。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作为小区业主应尽的义务,小区如有维护不到位处,市民可直接向物业反映。车辆临停收费经过物价局报备审批,任何费用的收取都均有发票给予。如有个别员工未按要求执行,物业公司会按相关制度处罚相关人员,欢迎业主揭发检举!感谢市民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社区将不断督促和监督物业工作,共建和谐社会。相城区元和街道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蛮横物业态度恶劣业主爱车无家可归
1.根本没有打过电话,后期补记录也没用,本人电话24小时开机,欢迎电信移动等相关部门实锤。
2.刘姓主管直接说没看到就是我们的责任,不会电话通知我们,是否与答复形成矛盾。
3.物业费与车位绑定是物业做出来的策略,反之业主实行变为弱势群体。
4.物业至今没有一个电话联系过我,服务行业为何变成权力机关。
5.本人会继续向大众媒体,监管部门继续申诉。
有异议找物业查阅电话拨打记录,结果没能给出任何东西。
2018-1-18 18: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