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近期通过园区一家房产中介购买园区一二手住宅。在中介安排下我和卖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并在签约之后当场交付房主10万订金。签约过程中中介和卖方并没有向我出示房主房产证原件,只给我看了复印件,由于我之前没有房产交易方面的经验,当时并未对这一情况有所怀疑,同时在中介多人反复催促下匆匆签了字。签约过后我咨询了相关从业人员,告诉我没有房产证原件的房子有很大可能存在二次抵押或其他法律问题,我于是向该中介咨询该房屋权属情况,中介居然告诉我房屋权属情况他们没有做过调查,不清楚。要明天再查,第二天核查下来告诉我该房在小贷公司做过350万二次抵押,加上按揭贷款的抵押,该房实际抵押价值已经超过房屋评估价格80%,我再看我所签的合同中只提到了有抵押,并未告知存在二次抵押,对二次抵押何时通过何方式解除抵押也只字未提。中介这种促成合同前不做任何权属调查,签约时不做任何关于房屋权属方面告知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对所购房产的知情权,影响了我签约意愿的真实表达。同时我有理由怀疑中介作为房产交易从业人员知道房主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情况下,应当知晓该房产存在权属问题,属于故意隐瞒。对此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中介在促成签约之前需不需要对所代理的房产进行权属方面的调查,了解房产是否存在抵押,二次抵押,法院查封等权属信息,并在签约前明确告知买方。2,中介这种调查,告知行为是否属于中介提供服务的重要一部分。3,中介这种隐瞒房屋重要信息,损害购房者知情权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属于住建部等7部委在30城开展的打击房地产乱象的整治内容,如果是的话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向那个部门反映这个问题,我手里有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及三方协议等相关证据。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已设定抵押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交易的房屋,可以交易。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出售房屋权属证书等资料,出售人也因当向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权属证书。如你认为因经纪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影响你购房意愿的,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向该经纪机构主张相应责任,建议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规建委
首先,是订金应该能退。其次,房子只有解除抵押才能过户,不能过户就不能完成交易,这就属于对方违约。
你赚了。你就应该正常要求履行合同,如果无法履行合同。就是对方违约,违约就赔钱!
2018-12-2 19: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