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房子登记在亲戚房产证上,这次轮到拆迁,拆迁公司也知道亲戚产权证上的有一部分是我们的(),现在拿了2套房子,亲戚家人说:等房子造好后一套是我们,拆迁公司对我们说:"在房子交付前只要我们和地产商说了就可以直更名(之后就可以领房产证的)",但不愿为我们在拆迁纸上上留一条证明(亲戚也和拆迁公司说清,那些面积属于我们的)。现在我想问:1.拆迁公司说的是真的吗(直更名)?如果是真的,需要怎样的操作步骤?
2. 今后交房,我交付钱款时,需不需要把钱给亲戚,他们替我交剩余钱款;
3. 钱款付完之后,万一亲戚家人出现反悔,是不是这套房子我们就拿不到了;
如果以上都存在不确定性,有没有什么办法,请指点下,谢谢.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各镇拆迁政策存在差异,建议详询所在镇动迁办。您与亲戚的私人问题,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司法途径。感谢您的关注!
谢谢,情况了解了
2018-2-24 21: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