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于11月12日发布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其中有"即日起,全面清理办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中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想咨询下,现在昆山从文件下发即日起落实这些措施了吗?也就是各派出所办理居民户口等业务时,还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公安局答复如下:因上级公安机关还未公布有关这方面措施的具体办理细则,待上级通知后,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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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6 09: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