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也是违章,新老违章为何不一视同仁?省政府省纪委明确发文有错误的都要纠正,知错就改,错的违建有理由不处理不拆除吗?那不就是常熟政府不作为吗!请给予准确的答复,不然会向上一级政府反映。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740098”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8-5号的屋顶前半部分局部加高是在10年前左右实施的,目前针对这些情况是暂缓处理,将结合解急解危进行处置,并不是不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
2017-5-25 14: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