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多次去住建局,还有国土资源局,去确认房屋测绘,墙体权利归属的错误,要求部门帮助我改正房产测绘错误,提供了很多官方的竣工图,但是两个部门来回踢皮球,最强体的话,本来在一层都没有任何连接的墙体,为什么会将地下地基权属归为其他业主的物权?既然是错了,为什么不纠正?同时不让我进行异议登记。难道现在国家要求的产权保护法律都是虚设的吗?同时官方竣工图都是假的?请部门回复并处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上河花园一区43幢103室测绘问题,中心、测绘单位已多次向您做出解释,房屋依据规划图纸建设验收,房屋测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发布的“gb/t17986.1、2---2000《房产测量规范》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的“j1973-2012《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执行。经查,该房屋测绘方法合规,测绘成果予以采用。【高新区国土分局】
这个测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照理说是这种低级错误不会犯了,竟然是将这样错误在国家乙级资质单位出现,现在好了,提供了证据,两家单位都互相推诿,这是对人民的权利负责吗?还是说要维护单位的权威。
这样的监管让人情何以堪,建办房[2015]45文件都是虚设的吗
不去把档案馆的资料调了,让建筑专业人士一起分析,一天到晚没有证据的瞎说,打小学生开始就知道地面房子没有连接,不共用墙,地下地基都是独立的,墙a-6,最接近的地下室一层到顶层都有,地下室就是开发商为了省钱,为了让独立边套地下室大一点,在地基墙a-4和a-5没有砌,更何况这两堵墙距离我家有80厘米,和20厘米墙中标注为100厘米和30厘米,会地基共用吗,测绘连a-6是分隔墙都没有搞懂,就能出报告,这是专业人士?
权籍调查表都没有,四至的墙体归属都没有按照竣工图来填写测量,明明边套是a套型,以a打头的为标注边套的墙体,最終边套的西边墙结界为a-4,a-5和a-6,地基桩很清楚的在那里,而不是像测绘回复的那样,看见一堵墙,就是大家半堵,那么就不要地籍调查了。
要求更正登记
借用了墙,还能把墙体归属给别人,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地籍调查都能搞错,这真的是无言以对,这怎么搞的?看见一堵墙就是大家一半,那要地籍调查干嘛,国家也不要划分自墙,借墙,共墙了。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上河花园一区43幢103室测绘问题,中心、测绘单位已多次向您做出解释,房屋依据规划图纸建设验收,房屋测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发布的“gb/t17986.1、2---2000《房产测量规范》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的“j1973-2012《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执行。经查,该房屋测绘方法合规,测绘成果予以采用。
【高新区国土分局】
这样的测绘错误也能犯吗
一直忽悠别人好了,继续忽悠
怪不得我一楼的半堵墙也可以让别人敲了,后果很严重,你们这些人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干什么事情
连测绘法里的界址分为界桩概念,而不一定是墙体的都不知道,还在这个位置祸害人
浆糊会捣,明明那家测绘错误了,不现场来看看,这样回复有意思吗?只能申请行政督查了。
既然有这个规程大家都知道,独立的承重墙还能分摊给别人,这是符合规程的哪条哪款,和2.1.7符合吗?
江苏省的测量技术规程上很明确的写明了测量方法,一幢房屋之间独立的,分别登记为多幢,是没掌握技术要领,也好意思回复。
2018-5-25 14: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