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太仓通洋花园小区2幢2单元的居民,该单元底楼门厅漏雨严重。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公司答复我们:业委会、社区一起和太仓通洋花园小区的开发商代表商谈后开发商答应修理,物业也多次催促,但直至现在,开发商内部互相推诿扯皮,无人来修理,导致该单元底楼门厅漏雨愈来愈严重。我们请求寒山闻钟能帮助我们,请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成太仓通洋花园小区的开发商立即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dadahao”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娄东街道答复如下:经了解,通洋花园小区房屋已过保修期,维修公共部位漏水现象可能需要动用维修资金,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条第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门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相关流程及手续请咨询住建部门开发办53562578。感谢您的来信。
2018-10-24 15: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