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吴江地区员工假期问题,麻烦有关部门能够一一作答。1,吴江地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法定年假有几天。2.公司强制年假春节期间休是否合法。3.现在很多国家单位对领结婚证和婚前体检都有两天公假,请问这种假期是否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必须提供。4对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法定有几天婚假,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婚假天数是否合法。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针对市民咨询的问题,经人社局确认,现答复如下: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我国目前未对领结婚证和婚前体检的假期作出规定。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对婚假等假期天数作出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天数。谢谢您的关注!
市民您好:针对市民咨询的问题,经人社局确认,现答复如下: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我国目前未对领结婚证和婚前体检的假期作出规定。
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对婚假等假期天数作出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天数。
谢谢您的关注!
2018-4-22 08: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