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需要管理没有错,但管理的方式中为何无人养或没有拥有一个好主人的狗狗就要被剥夺生存权呢?
另外,管理条例中有一项是对没有规范养狗的个人处以200到2000间的罚款,首先金额是一个这么大的区间,那如何衡量到底罚多少?这是给执法人员留的权利空间吗?其次不规范养狗的人为了不交罚款舍弃狗的机率不是更大吗?罚的到底是人是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目前,公安机关依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安部门设立犬只留验所,负责收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犬只以及养犬人遗弃的犬只、野犬。”严格执行。对于来信人的意见,我们已在修改中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考虑范围,并将在以后新建犬只留验所中设立领养中心。
没收后并不是杀狗,而且罚款只是为了规范养狗行为,如果恶狗横行,哪就是剥夺人的生存空间了。再说,为了罚款而放弃狗,他又有什么资格养狗?
麻烦你到木渎中心小学,有人找你!
楼主这么在乎流浪狗的生存权完全可以去收留如果做不到就别瞎xx了
这个狗吴江很多你可以去带回家养
狗奴好可怕,为啥有人不在乎人会不会受伤得病,尤其是小孩,天天为狗维权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老虎也是这么想的
差评,没收后就是死期近了另外罚款就是罚款我刚好近期就经历了丢狗事件为了拿回狗顶着30多度的高温来回在派出所和狗留所大概有5个来回吧
那为啥主人看护不牢逃失的狗被抓犬留所就能不还了,还必须要治安处罚书才能领走狗,一只土狗我真心觉的不值的,要不是我老妈执意要。我肯定只能放弃了。知道我的经历吗?我老妈一次犬留所,一次派出所。我三次犬留所,四次派出所,然后进问讯室,被滯留派出所三个小时。这个过程让多少人只能舍弃狗。要不是我老妈觉得救狗一命是积德。我肯定放弃的。后来我被派出所滞留,我老妈也后怕了,后悔要狗了。
你养狗有证吗?
办过,不过现在知道了,乙经失效了,狗留所说了,有狗证也不让领,一定要处罚单领。
cream-71网民巧舌如簧,明明是没人管理的“流浪狗”,以往称之为“野狗”,而这位叫“cream-71”的网民新发明称之为“自力更生狗”,真是闻所未闻的叫法!实际上就是没人管理的流浪狗!正因为没人管理所以,狗的疫情、繁殖、咬人、打架、马路上乱窜引发交通事故、乱叫乱吠影响小区居民休息,鉴于如此诸多有害社会安宁的因素,根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安部门设立犬只留验所,负责收容这些流浪犬只已经是很仁慈的了。其实你我的祖先早就是杀狗剥皮制作“狗皮膏药”或者“狗皮皮革”,狗肉做成菜肴吃狗肉的。再普及一下法律知识,人依法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选举与被选举权。而狗是一般动物,不享有人类的法律权利,所以杀狗、打狗、吃狗肉合情合理合法!与杀鱼、杀猪牛羊、杀鸡鹅鸭,吃它们的肉完全性质相同。即使送往“犬只留验所”也是有个数量限度的,假如留验所里的犬只数量达到10万只了!你说还养着吗?这些饲养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开支不都是纳税人的钱吗?这些钱拿来改善民生环境多好呀。
就在刚才我遇到了一个场景,小区里一只狗经过,一个小女孩是怕狗的,她马上抱住了妈妈,旁边的小男孩说狗有什么好怕的准备对着狗吐口水玩,小女孩却对旁边的小男孩说狗是不能伤害的,当时我听了心里特别感动默默的眼眶都湿润了。这就是人性的区别,因着天性不同对待生命的态度不同。像你这般以人利益为中心,一切生命服务于人的想法,可曾想过既然人是这个地球的主宰就更该担负起保护生态,善待其它同样有感受有痛觉的生命而非恃强凌弱,觉得妨碍自己利益就消灭它们就是应当应分的。
你父母作何感想
木渎中心小学发生的流浪狗咬伤儿童事件,你怎么看?小孩的医药费找你报销?
“自力更生的狗”?这个称呼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此说来,凡是野生的动物就都是自力更生的,就该受到我们的尊重,不,是敬重?有“自力更生的狗”,就有“自力更生的猫”,更有自力更生的蛇虫和老鼠及黄鼠狼等等等等。喜欢流浪狗就请将它们养起来、管理好,不要让它们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更不可让带有狂犬病毒的疯狗祸害我们人类!
不知楼主有没有拍死过自力更生的蚊子?
评“cream-71”的话:“像你这般以人利益为中心,一切生命服从于人的想法,可曾想过既然人是这个地球的主宰就更该担负起保护生态,善待其他同样有感受有痛觉的生命而非持强凌弱,觉得妨碍自己利益就消灭它们就是应当应分的。”这位网民“cream-71”的话,其句子倒是很通顺的。说明他(或她)的文学功底还是可以的,没有此功底是想不出“自力更生狗”这种语言花招的。只是思维有些偏激,僵化。
先评开头“像你这般以人的利益为中心,一切生命服从于人的想法,”。自古以来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国家的所有人包括楼主“cream-71”自己,以及所有自称要普度众生不杀生的佛教徒和尚、沙弥、法师。只要你吃粮食、吃荤菜(猪牛羊鸡鸭鹅鱼虾鳖水产海鲜)那都是以人的利益为中心,伤害了动植物的生命填饱了人的肚子。(可能楼主会说和尚是不吃荤的。no,那都是假的,和尚公开场合不敢吃,私下里偷偷在吃,胆子比较大的高僧比如鲁智深,济公就敢在公开场合大吃狗肉!)人类的祖先包括楼主你,我,他(她)所有人的先祖的先祖(那叫鼻祖),在农耕时代之前以狩猎为生,那时还不懂种庄稼,只知道打猎可以吃猎物的肉。那时以楼主的观点如何?不打猎,要保护动物,宁愿人类活活饿死?那样的话,就不会有你楼主了!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当“禽流感”疫情发生时,政府下令扑杀所有疑似禽流感的禽类,大批鸡鸭鹅被扑杀活埋,这不是以人类的利益为准则吗?假如发生狂犬病大疫情,政府定会扑杀所有疑似患病的犬只,楼主要是想不通,到那时你可以跑到大街上为所有“自力更生的狗”痛哭一场。
再评“可曾想过既然人是这个地球的主宰就更该担负起保护生态”,楼主你这句话,前面半句说对了,人是这个地球的主宰。但你的后半句话说错了,应该是“担负起保护生态平衡的责任。”,是保护“生态平衡”而不是保护生态!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自然界各种生物都有它的食物和天敌,假如只有食物而没有天敌,那么这种生物就会无限制的繁殖疯长最后成为灾难,国外有报道称螃蟹,小龙虾没人吃,结果当地螃蟹小龙虾成灾。澳大利亚袋鼠成灾,政府已下令扑杀。自然界“弱肉强食”“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狗熊、猛禽又吃大鱼,人类也是鱼类的天敌。”,这就是自然界的生物链和生态平衡的法则!生物链上某一种动物濒危,人类就要去保护。否则生物链就会“断链”生态平衡就将被打破,这样就危及人类生存的环境。所以说最终还是“以人为本”一切都是为人(这个大写的人是指人类,并不是某个人。)
再评“善待其他同样有感受有痛感的生命而非持强凌弱,觉得妨碍自己利益就消灭它们就是应当应分的。”哈哈!楼主好像是心善仁慈,其实不然,你觉得“有感受有痛觉的生命就该爱护不能持枪凌弱”那么没有感觉不会大喊大叫的稻米、小麦所有有生命的粮食你就吃得心安理得?还有鱼虾蟹,水产海鲜都不会发出像狗被打被宰杀时那种尖叫,于是乎你也可以大快朵颐的美食海鲜和鱼虾?而觉得不残忍?算了吧!你真是“欺善怕恶”!你看到小孩和老人被恶狗咬伤从没发表过同情之心,而对警察执行公务消灭带有狂犬病毒的流浪狗十分抵触,挖空心思造出个新名词“自力更生狗”!要保护流浪狗。我花这么多精力来评说你的一段话,目的是让大家看的,至于您,我实在不想多搭理。
为什么老虎不能
2018-5-21 14: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