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路1165小区4幢402室出租给家庭印刷作坊,里面有印刷设备等机器,此租户常年私拉电线,并从车库拉线给电瓶车充电。电瓶车常年停在外面过道,完全把路堵住了,现在那条过道变成出租户和车库群租者停放电瓶车的地方,居民无法走路。
请问这种作坊加住人的三合一场所是否应该取缔?私拉电线容易引起火灾,是否应该杜绝?占用公共区域影响居民出入是否应该彻底整改并长期让保安巡视?一有发现立即要求搬走。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宏葑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城管、消防大队对104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该租户没有在生产经营,机器设备长期闲置,配备有灭火器,生产经营地在东环路上的九天装饰。并约谈了租户,告知不能在家中生产储存经营。另外已联系该小区物业进行加强管理,特别是私拉电线,占用公共道路等问题,发现有三合一场所可以及时和社区反映。宏葑社区67501055
写错了。是4幢102室。
印刷厂开在小区,执照是如何批下来的?
小作坊,估计不需要执照的,除了作坊主里面还混居了几个小孩和老人
2018-9-18 09: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