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李镇对无农业户口在农宅户的落架大修有什么规定?是非允许翻建?如允许那原来农宅是平房的怎么规格?如原来是楼房的那又怎么规定?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被风吹过的夏夜”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梅李镇农村住宅解危解急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村区域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私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综合整治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民宅“解危解急”建设管理意见结合梅李镇实际状况而制定。意见中明确必须提供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材料及户口簿,才能受理审批落架大修。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非农业户口)产权人的房屋(平房或楼房)按一般维修政策执行。一般维修不得改变原有批准高度、形式、产权面积,可更换屋面;在取得周边邻居同意并且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将走廊封闭;可将原有平顶房屋改为尖顶,同时还需结合危房等级制定维修方案。感谢您的关注。
同问,有啥规定的
理论上全是非农户口的话是不可以的,但实际上有些情况下还是可以的,比方说你家总共有这一套房子,而且房子已是危房。建议你本人到当地建管部门去咨询一下,因为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把你家的具体情况讲清楚,然后镇里几个部门会集体会商,来讨论你家的情况。
“被风吹过的夏夜”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梅李镇农村住宅解危解急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村区域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私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综合整治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民宅“解危解急”建设管理意见结合梅李镇实际状况而制定。意见中明确必须提供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材料及户口簿,才能受理审批落架大修。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非农业户口)产权人的房屋(平房或楼房)按一般维修政策执行。一般维修不得改变原有批准高度、形式、产权面积,可更换屋面;在取得周边邻居同意并且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将走廊封闭;可将原有平顶房屋改为尖顶,同时还需结合危房等级制定维修方案。
感谢您的关注。
看到梅李镇非农业户口的也在翻建,平房建了一层半,不知道怎么通过审批的
希望严格执行
2017-12-9 15: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