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是姑苏区,工作地是园区,男方是吴中区,工作地是姑苏区,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生育联系单吗?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双方单位开具什么证明吗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欢迎通过寒山闻钟论坛咨询。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对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妇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如你夫妻是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可到男或女方户籍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生育登记,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提供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婚育情况承诺书;如是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则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卫生计生部门办理再生育审批。女方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园区)参保,可同时同地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还须提供双方单位《职工婚育证明》。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姑苏区卫计局68727915、68723119。谢谢!
是需要双方的单位出证明还是只需要女方?
2017-12-8 11: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