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反映的岳阳南村犬只扰民问题,公安部门给予了答复:现公安局答复如下: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开发区派出所安排民警会同社区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同时会同市局治安大队对该区域流浪犬只进行清理整治。
这个答复等于没有答复,正常的答复应该这样的吧:开发区派出所对市民反映的区域进行了排查,该区域共有住户多少户,其中多少户养犬,共计饲养各类犬多少只,其中符合规定的犬多少只,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多少时间能整改(办证什么的),对于多少只无主的犬进行了抓捕,对于多少只散养的犬要求居民圈养。同时规定的时候之后对该问题进行了复查。。。
请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养犬的有关条例对该区域进行排查监管,并将整治情况予以答复告知。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flywing”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公安局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养犬登记,捕捉走失、无主犬只,收容犬只,扑灭狂犬,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收集本区域内养犬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对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接该市民反映后已对该区域重点开展流浪犬只清理整治,接市民再次反映后本周会同治安大队再次对该区域进行重点治理,清理流浪犬只,并会同社区居委针对该区域加强文明养犬宣传。
2018-11-5 11: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