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整个常熟市都在进行三合一整治,特别是海虞镇对于老百姓家里几十年前造的小房子,只要是属于超面积附房都在分批进行拆除,但是在邓南村的丁市高亢头那有一个原本是农田的,后来因为造路挖出来的水塘,经过村里几个人出面,在几年前包给了一个外地人,经过几年的发展,那个外地人已经在那附近用泡沫夹芯板和彩钢板造了很多房子和蓬,作为他们一家的生活居住地和停放了很多农用车和翻斗车,个人觉得有很大安全隐患,而且到处多是油污和垃圾,严重危害了周边环境。我想问一下政府部门相关领导人:第一,此处出租现在到底是谁在出租?谁在收租金?这种出租是否合理合法?第二,现在关于违建到处在拆除,我想问一下这种房子是否属于违建?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海虞小民”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经村委实地查勘这块地属于生产队,由生产队出租给鱼池老板,在前期三合一整治过程中已对该鱼池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鱼池老板,并要求鱼池老板按照标准整改,目前已不存在住人及三合一现象。现该村结合当前“三查三纠”工作正在对农宅违章建筑拆除,集体土地的违章拆除政策还未开展。感谢您的关注。
“海虞小民”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村委实地查勘这块地属于生产队,由生产队出租给鱼池老板,在前期三合一整治过程中已对该鱼池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鱼池老板,并要求鱼池老板按照标准整改,目前已不存在住人及三合一现象。现该村结合当前“三查三纠”工作正在对农宅违章建筑拆除,集体土地的违章拆除政策还未开展。
感谢您的关注。
那请问和有租赁合同及期限以及合同吗?
2018-8-6 1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