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姑苏区胥馨家园17幢203室业主,我多次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将17幢103室等业主公共用房出租。11月3日,姑苏区便民服务员答复:物管处已和胥馨家园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物业公司答应在10天内进行清租。现在已经过去了20多天,非法出租仍旧继续,我想问,到底哪个部门能够出面制止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11月3日姑苏区便民服务员的回复到底由谁来落实。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所在街道、社区已多次和物业公司、居民进行沟通。物业公司认为,现该处已退租2户,仅余1户,不属于群租,且租期未满,物业公司不同意清租;现居民坚持认为该处房屋属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出租,双方分歧较大。建议双方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盘门历史文化片区
2017-11-24 1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