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29.4389px]本人今年10月13日在苏州相城区蠡口家具城金富门商场一楼何**家具经营部购买一批家具,先是未开发票后不按规定虚开发票!现在税务回复:当时与我谈价收钱的何**家具经营部不是商家,真正的商家是太湖梦床垫经营部,既然金富门一楼太湖梦现在真面目示人,为何当时却要以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何**家具经营部商户号刷客户信用卡收钱,并且从未向我们客户说过这实际情况,而我们客户投诉何**家具经营部,12366回复根本没有这家登记,那我认为何**家具经营部与太湖梦床垫经营部这么做肯定就是为了偷税漏税!何**家具经营部长期未进行税务登记,却实际以商户名义收钱营业,查到之后却说帮太湖梦床垫经营部收的钱!这是严重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把我们消费者骗得好惨!难道太湖梦床垫经营部不会收钱????!!!!!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何**家具经营部的营业执照未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以及这种隐瞒真实销售方情况、欺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诉求人反映关于在金富门商场1楼“何**家具经营部”购买家具的情况,我们相城区税务局已处办并作回复,并多次与诉求人联系沟通解释,如诉求人还有不清楚的事,请诉求人与相城区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2—65759099)。感谢诉求人对税务工作的支持。相城区税务局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18-11-22 15: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