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jhonshen,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友jhonshen,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网友jhonshen,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重复回复到几时?
农村基层政权的一面镜子,照出基层干部失职、制度失灵、法律失效的“三失”现象。希望19大以后及监察法的实施后能改善农村,振兴衣村!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jhonshen,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相城区阳澄湖镇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支持楼主,坚持不懈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现在的人都怕麻烦自扫门前雪,才会这样的
苏州市宅基地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社会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可以肯定的执政者是最会专空子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是的,这个又是中国特色的国情。不可怕的是百姓违法,可怕的是执政执法者徇私枉法!记得有个报道,香港特首因为不知情在减税政策出台前买了一套房,有公职人员利用政府内幕消息而非法避税,得到香港法院的查处!这一点我觉得大陆应该好好向特区政府好好学习!大陆官员违法违纪往往得不到查处,特别是滥用公权!
谢谢你的鼓励和支持!
难道村委会的规定,可以公然和镇政府宅基地翻建文件,苏州市宅基地文件,国家法律对抗?
因为现在农村翻建需要邻居同意,以此要挟被投诉人将一块地白让与他,被投诉人当然不肯!无利不起早,讲究的是空手套白狼!你的心思我能懂
要挟之说何来,地白让给谁?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个人只有使用权。多占的地让出的地是归集体所有,集体可以规划修路,或重新调整,使用土地需要国士局批准!个人集体都无权私自做主!何来白让与人之说!
第一,被投诉人已有一处宅基地,而且翻建成别墅,让出的多占地是归集体。也不是白让指使用权,翻房时平房变楼房,建筑面积翻倍还多!
第二,投诉人投诉目的不是为了占有这块地使用权,不要小人之心度之。如果任何不合法,未经政府部门批准使用的土地,投诉绝不私占。但经政府部门批准使用的土地,未经政府部门征收,也不会放弃自己的使用权!这有中国的法律所保障!
2018-4-8 15:10:14